中小煤矿安全呼唤联保机制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同时煤炭工业也是国民经济中具备战略地位的基础工业
而在煤炭行业前进进展的进程中,中、小煤矿是不可或缺的不可或缺的部分
我国现有中、小煤矿的数量为23550处,占全国煤矿矿井总数的98%
2004年全年煤炭产量为19.56亿吨,其中中小煤矿的产量为10.34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53%
而2004年度全国煤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共计为3641起,事故死亡人数为6027人,其中中、小煤矿的事故为3214起,死亡人数为5173人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中、小煤矿在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率方面占着特别大的比重
在2004年煤炭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中、小煤矿发生的事故占全国煤炭行业事故总数的88%,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炭行业总数的86%
煤矿事故频发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尤其是引发中、小煤矿安全事故的原因具备多层次、多方面的复杂性
造成中、小煤矿目前安全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在于:1、中、小煤矿的无序生产状态和煤矿财产保险的不健全
很多的中、小煤矿还是依靠比较原始的方法采矿,既没有先进的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量,也没有科学完善的安全制度
在利益的驱使下形成了矿主的短期行为,完全依靠工人的密集型劳动来制造效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导致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2、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远远不够
中、小煤矿由于规模的限制,矿工的素养普遍比较低,安全意识淡薄,在井下作业时很容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可是现在安全事故的成本还相对比较低,再加上矿主急功近利,盲目地追求效益,视效益为一切
这就使中、小煤矿更加无所顾忌,不同意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常常是工人没有经过相应的培训就下井作业
3、超安全保障能力的超产行为
在利益的驱使下,中、小煤矿满负荷开采,24小时不间断,工人更是长时间高负荷地工作,机器没有检测、修理,工人没有休息,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的发现,事故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