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总 则为保证公司生产单位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各单位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高处作业、动土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及其他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022)4 定义特殊作业: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 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或损毁的作业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受限空间是指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 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 2m 及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
临时用电: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 0
5m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断路作业:在生产区域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能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蒸汽、 粉尘等介质环境以及在高温、受热、摩擦、撞击、自燃等情况下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场所
固定动火区:在非火灾爆炸危险性场所划出的专门用于动火的区域
1 公司各单位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危险性作业的安全负责
2 作业人员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