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责任主体验收程序情况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的基本程序:1
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内容,并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施工单位对将验收的施工的内容进行自评
2 由施工单位报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主体结构分部的实体检测报告
3 监理单位对验收部分检查工程资料和验收,并出评估报告
由业主向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交结构验收申请表,申请进行主体结构工程的中间验收
5 在当地质安站的监督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 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验收法律规范要求共同进行验收
一、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参加单位1
该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技术质量科负责人;2 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3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4 质量监督站项目负责人5 监理公司项目监理组人员二、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程序:1 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由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2
施工单位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组织、自控等方面施工情况及基础(主体)质量自评结果;3 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监理所做 的监理工作及基础(主体)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意见;4 与会各方代表到施工现场实地察看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5 检查完毕后回会议室,由设计及各单位专家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6 由建设单位项目代表队对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7
由项目总监结合各方意见,形成基础(主体)综合验收意见;8 最后请质量监督部门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核定
三、基础分部验收需要准备的事项:施工单位:1
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 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批(申请验收时一并将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汇总报监理审核);2 验收申请经监理批准后确定验收时间,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