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进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及《中国学生进展核心素养》,结合我学区实际,特提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新课程计划的实施细则。一、培育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养,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二、课程设置原则1.均衡设置课程。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保证学生和谐、全面进展;依据学生身心进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2.加强课程的综合性。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设置综合课程。1-6 年级设道德与法制,将道德与法律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让学生更清楚地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应当追求的,什么是做人做事的底线;3-6 年级设科学课,旨在从生活经验出发,体验探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进展科学精神;1-6 年级设艺术课,引导学生体验、感受多种艺术,提高审美情趣。增设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讨论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进展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通过设置供选择的分科和综合课・程,提供各门课程课时的弹性比例和学校自主开发和选用课程的空间,增强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鼓舞各校发挥制造性,办出有特色的学校。三、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具体见附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和《红堡镇红堡学区义务教育阶段 1-6 年级课程设置表》。四、课程设置的有关说明1. 表 1 为对各年级周课时数、学年总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和各门课程课时比例的要求,每门课的课时比例有一定弹性幅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