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检测与预警制度(一)矿井瓦斯1
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根据相关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24 小时连续检测
(2)瓦斯检查员根据相关规定检查瓦斯
(3)有关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
(4)放炮地点严格实行“一炮三检”
(5)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根据相关规定周期 校验和强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主要预防措施(1)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纳独立通风;(2)掘进巷道应采纳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双风机、双 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3)局部通风机禁止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准停风等预防措施;(4)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5)回采工作面实行煤层注水,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综采工作面支架根据相关规定安装架间喷雾和放煤口喷雾;(6)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纳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实施短壁静压注水,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前后对 距工作面 20 米范围以内巷帮周边进行冲洗,锚喷巷道必须安装水 射流除尘风机;(7)各输送机转载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井下 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事故预警的条件安全监测系统自动报警或井下管理、个体巡回检测、 检测、修理等井下工作人员发现井下作业地点或途径巷道有瓦斯超限、 自燃等预兆时
(二)矿井煤尘1
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按粉尘防治法律规范要求,配备专职测尘人员和仪器仪表, 进行粉尘测定工作
(2)对井下所有产尘点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
(3)呼吸性粉尘测定,采掘工作面每季测定一次,其它接尘作业场所每隔半年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游离 SiO2 含量每隔半年测定一次
(4)利用粉尘浓度传感器对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总粉尘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并将监测的数据上传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上,实现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总粉尘浓度超限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