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临时瓦斯抽放系统管理制度为了使井下临时瓦斯抽放系统充分发挥作用,更好的治理瓦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放法律规范》和《集团公司关于对井下临时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建立井下临时瓦斯抽放系统必须先作专门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其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放法律规范》和《集团公司关于对井下临时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规定》相关规定。2、抽放钻长的布置、钻孔的布置方式、深度、角度、直径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抽放泵站及抽放管路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抽放钻场(钻孔)必须有观测记录牌板,各种记录、台帐齐全。5、抽放泵司机必须由责任心强,并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者担任。6、抽放泵司机要严守工作岗位,仔细监视抽放泵及各种仪表的运行状况,在正常情祝下对瓦斯浓度和抽放负压的检查每小时不少于1 次;异常情况下,要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和抽放负压并做好记录。7、发现瓦斯浓度和抽放负压急剧变化时,泵站司机应立即实行降低负压,稳定瓦斯浓度的措施,并立即向矿调度室和通风区值班室汇报。8、必须保证抽放泵的供水,无水严禁开泵,停水必须停泵,启动或停止抽放泵必须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9、当抽放的瓦斯浓度、负压和抽放泵轴承温度、真空度、流量变化大时,首先进行检查处理,需停泵时,及时停止抽放泵运转。10、抽放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和通风区值班室汇报,并将所影响地区的全部人员撤出、电源切断。11、如抽放泵或抽放泵房内瓦斯管路泄漏,甲烷传感器报警,应适当调节抽放泵房的供风量(但时间不宜过久,以甲烷传感器不报警为止,防止引起其它地方瓦斯超限),当瓦斯浓度达到 1 %时,停止抽放泵运转并切断其电源。如因供气压力太高或供水量小,导致汽水分离器出水漏气,则调整供气压力或加大供水量.如因真空泵泄漏或其它原因,则必须停泵检修,发生以上情况泵站司机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区值班室汇报12、每班由抽放泵司机用光学瓦斯检测仪对抽放泵房回风侧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检查 1 次,并与该处甲烷传感器的数据进行对比,并留有记录:当两者读数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实行安全措施并必须在 8 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13、如汽水分离器不出水但抽放泵有水或抽放泵无水,必须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停止抽放泵运行,进行处理,并通知通风区值班室。14 、抽放泵房内必须备有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