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细则一、执行标准本细则依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2025-05 制定
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 a)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分为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三部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在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检验评定基础上进行,主要巷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按每月的总工程量为分部工程进行考核
b) 分项工程质量首先应当由施工单位自我检查,施工单位每班必须对上一班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记录
c) 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由有关质量检查单位在适当时候进行现场抽样检查
三、工程质量检验等级的评定(一) 所有工程质量检验等级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二)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有关规定
A. 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
2、基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当符合合格规定,检查点中有 75%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余测点不影响安全使用,这个检查点为合格标准
3、允许偏差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有 70%及其以上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以内,其余的不影响安全使用
B.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
2、其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当符合合格规定,检查点中有 50%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优良规定,这个检查点为优良;50%及其以上检查点优良,该检验项目即为优良
优良项目数应占检验项目总数的 50%及其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均有 90%及其以上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以内,其余的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三)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 1、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分项工程的 50%及其以上达评定为合格标准,但不应评定为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