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管理规定为法律规范同一工作面或同一立体空间范围内不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避开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一、定义交叉作业:凡在不同作业面中,处于空间贯穿状态下同时进行的作业或同一作业面处于起重机回转或运行范围之内同时进行的作业。二、管理规定交叉作业安全进行的关键是作业人员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尤其是进入他人场地作业时必须通知该场地施工作业负责人,做好交叉作业人员之间的协调工作,明确双方应实行的防范措施和配合要求。1、交叉作业必须设立专门的指挥协调人员,双方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令。2、交叉作业单位必须填写《交叉作业告知单》,并写明存在危害及安全防范措施,经相关部室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3、作业单位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让作业人员懂得作业危险点,熟知防护措施。4、作业前,交叉作业安全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5、作业过程中,交叉作业安全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不得擅自离开。6、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贯穿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后行作业人员注意避让先行作业人员。7、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8、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构件的下发休息、逗留。9、起重交叉作业(1)吊装移动工件前,起重指挥与司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吊物通行路线下发所有人员无条件撤离。(2)、其中挂钩、指挥人员站位不得与其中物体起吊路线交叉,不得站在被吊物体通行的死角,与被吊物体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交叉作业通知单作业内容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人数作业单位作业负责人存在的危险因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负责人监护人安全指挥中心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经理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