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巡检的内容和频次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防火巡检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检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防火巡检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检和检查记录,巡检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检、检查中应当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当立即报告,并记录留底存档
防火巡检时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检,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检
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 2h 巡检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医院、养老院及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检,且不应少于 2 次
1 防火巡检应包括下列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 防火检查应当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 1 到2 次,单位应每月 2 次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建筑消防设施运转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转情况及相关记录;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防火巡检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3、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提出具备而严格的要求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的内容应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