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核心是煤矿安全治本之策美国安全科学家海因里希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了 88%的安全事故;杜邦公司的统计结果则是,96%的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而造成事故的另外三大因素,亦即设备、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失误,这三者都与人的因素密不可分。从根本上说,都受制于人的因素。设备与环境的状态都需要人去制造和维护;管理的主体是人,主要客体也是人。解决好“以人为核心”,即抓住了关键,解决了主要矛盾,其它问题的解决自然是水到渠成。因此,建立健全以人为核心的安全治理与保障体系,才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完善“三个体系”人是安全行为的主体。在企业,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安全主体有着共同的安全基本需求。从建立科学严密的安全治理与保障体系出发,以人为核心必须不断完善以下“三个体系”。第一个是教育培训体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在思想意识上要做到安全第一,此为教育之目的;在业务技术上要做到应知应会,此为培训之目的。在安全教育方面,要着力打造先进安全文化,培育共同的安全核心价值观,有效消除“安全第一”思想不能真正落实到位、安全价值观出现扭曲与错位等现象;同时还要创新方法,丰富内容,坚持不懈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贯教育活动,始终保持正确的安全舆论导向和浓厚的安全舆论氛围。在安全培训方面,要严格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等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机制,不断完善与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的安全培训体系,确保培训覆盖面达到 100%。第二个是行为法律规范体系。大量行为的不法律规范,是事故的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实施行为法律规范的主要目的是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以思想指导行为,努力做到安全思想和行为的知行统一。在通过教育培训达到认知认同以后,不断地去加强积以时日的养成训练,从而渐渐产生对个人法律规范行为的正确评价和自觉意识,这种评价和意识能够潜在地指导人的安全工作行为。在强抓应知应会的前提下,行为法律规范应坚持知行律与准军事化管理相结合,递进地强抓三个环节:正确地遵章操作→逐步形成良好习惯→最终锻铸成优秀品行。也就是要以严明的纪律、健全的标准、法律规范的制度、科学的奖惩固化员工行为习惯,以良好的行为习惯锻造员工的优秀品行,卓有成效地消除员工不法律规范行为,达到操作法律规范、行为安全。三是心理调适体系。安全心理调适就是通过讨论在生产过程当中人的知觉规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