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核心是煤矿安全治本之策美国安全科学家海因里希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了 88%的安全事故;杜邦公司的统计结果则是,96%的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
而造成事故的另外三大因素,亦即设备、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失误,这三者都与人的因素密不可分
从根本上说,都受制于人的因素
设备与环境的状态都需要人去制造和维护;管理的主体是人,主要客体也是人
解决好“以人为核心”,即抓住了关键,解决了主要矛盾,其它问题的解决自然是水到渠成
因此,建立健全以人为核心的安全治理与保障体系,才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
完善“三个体系”人是安全行为的主体
在企业,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安全主体有着共同的安全基本需求
从建立科学严密的安全治理与保障体系出发,以人为核心必须不断完善以下“三个体系”
第一个是教育培训体系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在思想意识上要做到安全第一,此为教育之目的;在业务技术上要做到应知应会,此为培训之目的
在安全教育方面,要着力打造先进安全文化,培育共同的安全核心价值观,有效消除“安全第一”思想不能真正落实到位、安全价值观出现扭曲与错位等现象;同时还要创新方法,丰富内容,坚持不懈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贯教育活动,始终保持正确的安全舆论导向和浓厚的安全舆论氛围
在安全培训方面,要严格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等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机制,不断完善与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的安全培训体系,确保培训覆盖面达到 100%
第二个是行为法律规范体系
大量行为的不法律规范,是事故的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实施行为法律规范的主要目的是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以思想指导行为,努力做到安全思想和行为的知行统一
在通过教育培训达到认知认同以后,不断地去加强积以时日的养成训练,从而渐渐产生对个人法律规范行为的正确评价和自觉意识,这种评价和意识能够潜在地指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