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标准编写规则企业管理标准编写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编写企业管理标准的基本要求、编排格式、结构要素及其编写规则。并给出了有关表述样式。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ISO/IEC Directives-Part 2 : , Rules for the structure and drafting of Internatutional Standards,NEQ)GB/T 7714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neq ISO 639)Q/HS FT G·01·003- 企业技术标准编写规则Q/HS FT G·01·000- 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3 编排格式和要求3.1 标准的条款应具有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注意量化要求,便于检查和考核。3.2 标准的层次编号和条文编排应清楚、准确(参见附录 A 与附录 B)。3.3 标准所规定的条款应简洁而无歧义,并注意与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协调配套,避开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而产生不同的理解。3.4 文字表示应有明确的针对性,避开使用解释性语句和无实际意义的虚词,如类似“根据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要求”等没有确切意义的语句和“坚决”、“能够”等强制性词汇及让步性词汇,更不能用“大概、可能、可能……”等不确定词语来描述某一条款。3.5 对管理事项的描述与要求应容易识别,让员工能一目了然掌握哪些条款是应遵守的,哪些条款是可选择的。使之在实施、检查与考核中区别对待。为此,表示严格程度的助动词宜按下列要求法律规范(以下仅表示在这几种可能性中推举特别适合的一种,不提及也不排除其它可能性,或表示某项要求是首选的但未必是所要求的,或表示不赞成但并非禁止某种可能性):a)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用词为“必须”,反面用词为“严禁”;b) 表示较严格,在一般情况下应这样做的:正面用词为“应”,反面用词为“不应”;c)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但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用词为“宜”或“可”,反面用词为“不宜”。 注:这些助动词的使用仅限于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编写。3.6 术语、符号要统一。同一术语或符号应表示同一概念,同一概念应采纳同一术语或符号。3.7 既要符合企业实际,又要制造性地把先进的现代化管理思想、理论和方法纳入标准。3.8 假如用图表提供信息更有利于标准的理解,则宜用图表而不用文字。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