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用工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公司日常保洁事宜(非全日制用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洁范围: 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办公大厅、会议室、多功能厅、活动室、机房、员工更衣室、办公区楼梯、走廊、卫生间内门窗玻璃清洗及地面日常保洁。 2.室外场地(门前、停车位等)清洁。 注:以上范围其中包括门框、门、墙面、顶面、指示牌、灯具及室内设施。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工作依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的违纪行为有权作出正确处置;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 (4)为乙方提供放置保洁设备、工具的场所; (5)为乙方配备保洁用具及清洁用品,并确保乙方水电的正确使用; (6)以乙方为受益人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损害商业保险”一份。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拒绝执行; (2)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乙方须保质保量的完成规定的日常保洁内容。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的领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乙方严遵职业道德,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对工作时间和准入场所的调整; (4)爱护室内各项设施。注意节约水电,因乙方的失误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5)加强自我安全防护,如乙方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损害,可由乙方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与甲方保持联络畅通,如甲方因工作需要而无法通知到乙方时,按乙方不到岗处理。 三、保洁标准: 1.室内地面:无纸屑、无污渍、无脚印、无卫生死角; 2.室内设施:无污渍、无手印、无浮灰; 3.公共走道:无污渍、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4.卫生间:无异味、无毛发、无皂迹、无黄斑、地面干燥; 5.墙面、顶面:无浮灰、无蜘蛛网; 6.室内外玻璃:无斑痕、印迹、水渍。 四、工作时间: 1.每日工作 3 小时,月工作时间不超过 70 小时; 正常情况下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0:30,下午:12:30—13:30; 2.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可适当调整正常工作时间,但工作总时数不高于 70 小时/月。 五、结算方式及服务费: 1.保质保量完成保洁工作任务,根据先服务后结算的方式, (1)按日结算保洁费。 (2)按 15 天结算保洁费。 双方同意按方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