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检修及开工的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加强停工检修及开工的安全管理,明确和落实各方的职责和责任,防止火灾、爆炸和人身等事故的发生。2 范围本规定规定了生产装置及生产辅助系统停工、检修和开工的安全管理模式,明确了进入各个步骤应具备的条件。本规定适用于 X 资产分公司和 X 股份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生产装置和辅助系统的停工、检修和开工。3 职责3.1 安全环保处负责制定和监督《停工检修及开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有权进行考核。3.2 各生产装置是停工检修及开工的责任主体,对停工检修及开工安全全面负责。3.3 生产处负责停工检修及开工的组织实施。4 管理内容和要求4.1 停工检修的准备4.1.1 停工大检修前,要成立装置停工领导小组。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4.1.2 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4.1.3 重点项目或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要制定具体的专项安全措施,指派专人担任安全负责人,认真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和环境因素分析,通过分析制定安全、环保、健康措施并组织落实,办理作业许可证,监护到位,确保作业安全。4.1.4 所有参加检修的单位进入检修施工现场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对起重机械、机具、用电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的设备,不得进入检修施工现场。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摆放。4.1.5 应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 HSE 危害识别及措施、盲板表等应经职工讨论,由主管领导批准,书面公布,严格执行。4.1.6 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必须由主管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进行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协商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监督实施。及时协调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参加检修施工的外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厂的有关规定,并要对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4.1.7 所有参加检修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安环处统一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随身携带。检修单位也要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包括实习生、代培工、外来人员)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意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用事故实例教育,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有关作业。4.1.8 所有外委检修项目都必须根据《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工程主管单位要严格审查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