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20**年 8 月 26 日,中共中央全文发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 20**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时隔三年(上次修订是 20**年 10 月)以来,党在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等方面取得的重大创新成果。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 142 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 11 条,修改 65 条,整合了 2 条,体现出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它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指导范本,再次对 8900 万党员划出新的纪律“底线”,现实意义重大。近期,从中央到地方都布置学习新修订《条例》任务,学校、学院也组织了几次学习讨论。我仔细学习和研读后,收获很大,感触很多。一、做好日常知识积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把好个人“三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我们是高校老师,必须要学习在前,熟知《条例》相关条目和条例,而且要深研细琢,举一反三,在实践中学习理解和应用,决不能以本本为主。学习方法上必须系统地学,带着问题学,是学好弄通的捷径,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改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从小处着手,从细微之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新修订《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的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予以除名;参加利用宗教煽动活动的,给予开出党籍处分。通过对比《条例》解释,理解了党员同志必须信仰共产主义并为之而奋斗终生,这一点不可动摇,对违反这一党矩党规的行为,坚决进行斗争,而且能够正确地运用规矩进行处置。二、修德立身,严管厚爱,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德是老师从教之本,做老师就要有师德,把德建立在心目中崇高位置,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条例》正是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指明违反师德的惩治措施,我们在高校学习工作生活,时刻牢记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甚致不能去做。我们身边也发生一些违法乱纪的案例,当事人就是心存侥幸,以为人不知鬼不觉,殊不知法网恢恢,时候一到必将现报。我们应该时刻警醒自身,日常就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能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党员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管就是厚爱,就是对广阔党员老师最大的支持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