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员工入职、离职、交接工作的管理,法律规范人资工作流程,特制订本规定。一、入职为了明确新员工入职过程的法律规范,保证新员工的融入,特制定本规定。 1、新聘用员工要严格根据公司入职制度执行,并履行入职手续。 2、新聘用员工入职,必须由本人带齐证件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入职需填写人事部印制的《新员工入职综合信息登记表》和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时,新聘用员工需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有效学历、任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 1 寸彩照两张 3、新聘员工要仔细、如实地填写员工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其中任何资料的更改,都需要及时通人力资源部。 4、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办公用品,并作相应的登记。5、新员工正式上岗,各部门主管负责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6、新员工入职之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期间底薪:专员1200 元;副主管:1200 元;主管:1400 元;经理:1600 元,绩效工资和各项补贴正常发放。二、 离职为法律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维护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 7 天向所在部门提交辞职报告,由部门主管、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之后,方可并办理离职手续。 3、正式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详细写明辞职原因,由部门主管、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4、员工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余留工资不予发放。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其赔偿责任。三、交接法律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1、离职员工需将一些物品,办公资料等转交接替人。.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未完成的工作需向接替人及主管领导表述清楚。2、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3、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总经理确认签字。4、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四、其他事宜1、办公室对员工的个人档案有保密义务,严禁私自泄漏员工人事档案。2、当员工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做相应变更。3、对不按规定履行离职手续者,公司将按擅自离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