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员工入职、离职、交接工作的管理,法律规范人资工作流程,特制订本规定
一、入职为了明确新员工入职过程的法律规范,保证新员工的融入,特制定本规定
1、新聘用员工要严格根据公司入职制度执行,并履行入职手续
2、新聘用员工入职,必须由本人带齐证件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入职需填写人事部印制的《新员工入职综合信息登记表》和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入职手续时,新聘用员工需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有效学历、任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 1 寸彩照两张 3、新聘员工要仔细、如实地填写员工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其中任何资料的更改,都需要及时通人力资源部
4、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办公用品,并作相应的登记
5、新员工正式上岗,各部门主管负责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6、新员工入职之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期间底薪:专员1200 元;副主管:1200 元;主管:1400 元;经理:1600 元,绩效工资和各项补贴正常发放
二、 离职为法律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维护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 7 天向所在部门提交辞职报告,由部门主管、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之后,方可并办理离职手续
3、正式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详细写明辞职原因,由部门主管、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4、员工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余留工资不予发放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其赔偿责任
三、交接法律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1、离职员工需将一些物品,办公资料等转交接替人
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未完成的工作需向接替人及主管领导表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