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立足新进展阶段、贯彻新进展理念、构建新进展格局、推动高质量进展,聚焦 “双区”建设,紧扣“1+1+9 ”工作部署,围绕构建全省统筹、全域协同、全 链条衔接的改革生态和工作格局,全面攻坚商事制度改革,服务打造新进展格局 战略支点
到 2025 年底,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更加健全,市场准入更加便利,涉 企经营许可精简,市场退出制度完善,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
一、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一)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
借鉴国际商事登记通行规则,总结城市试 点经验,在城市自贸试验区推广商事登记确认制,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 主权
加快推动商事登记确认制特区立法,完善制度设计,厘清政府和企业的权 责边界
(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规则衔接
发挥建设特色先行示范区、深 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 施,探究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和“极简审批”改革,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 度
争取国家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以更大力度推动告知 承诺制
推动商事登记“银政通”服务向港澳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拓 展,实现商事登记服务前移、离岸受理、远程办理、跨境通办
推动企业登记信 息共享、资质互认
解决港澳投资人实名认证、电子签名和电子证照应用堵点难 点
(三)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智能化水平
建立企业名称统一技术法律规范、名 称文书法律规范,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提升近似名称分析和识别能力
实现 名称库与商标、知名企业等数据库的互联共享,丰富告知提示内容,强化知名企 业名称字号和商标权保护
探究建立企业名称争议网上调解机制
(四)进一步放宽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限制
鼓舞和支持地方政府细化住 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措施,依法允许企业在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同意的前提 下,将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
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