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法律规范2025]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法律规范 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 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 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 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 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 300 m
中小型超市:根据 500 米的服务半径设置 1 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根据服务半径不大于 1000 米,服务人口 1-2 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 480 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 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 3-5 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 0
5—1 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 1000m 设置 1 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 1000m 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 300m-500m 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 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 250m,繁华地区为 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 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法律规范 2025]4、 35kV/10kV 变电所的服务半径 5~10km;110kV/35kV~10kV 变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