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地防范各类危险作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经营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受地理环境、工艺及其它有害因素的限制,带有一定危险性的作业,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从作业设计、作业程序、保护措施及现场管理等方面保证危险作业的安全
(三)危险作业的范围以下作业均属危险作业:1
煤磨、油库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入磨、入窑、入破裂机、入电收尘受限空间作业;・3
高处作业;4
大型吊装作业;5
预热器清堵作业;6
篦冷机清大块作业;7
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8
交叉作业;9
高温作业;10
其他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组织要求1
凡属非突发性的危险作业均应有下达作业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部门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按分级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突发性的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性的,为抢救人员或避开、减少公司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可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生产技术处,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作业
危险作业过后,由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等
依据作业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实行非突发性危险作业的分级审批管理,共分为 A、B、C、D 四个等级A 级:是指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多个作业组或专业共同作业,技术性强、要求高,并可能发生高温、高压、爆炸、带电操作等影响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必须由具体执行作业任务单位、涉及相关专业管理单位、生产技术处主要负责人会签,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B 级:是指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单个作业组或专业作业,技术性强、要求高,并可能发生高温、高压、爆炸、带电等影响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必须由具体执行作业任务单位、涉及相关专业管理单位、生产技术处主要负责人会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