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有效控制,防止发生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事故。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危险作业安全管理。3、内容3.1 危险作业范围3.1. 1 动火作业:指在公司内(禁火区)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其它密闭的设备设施内的作业;破土作业:指在公司范围内开挖土方的作业。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和索具对物体进行起吊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指因工作需要假设临时线路的作业。3.2 一般要求各部门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进行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填写作业许可证,经批准后,才可进行作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危险作业;实行的安全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及作业后三个时期及正常情况、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三种情况下的操作方法、措施,并使每一个作业人员熟练掌握,仔细落实执行;危险作业都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作业的安全抢救知识,坚守岗位,仔细负责。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作业中要高度集中思想。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要常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实行的安全措施有效落实;3.3 各危险作业的具体执行过程请参照相应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执行。3.4 对危险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综合办公室有权勒令其停工整改。必要时,综合办公室有权没收其作业许可证,并对违章人员及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3.5 出现紧急情况按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附:危险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证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动火作业级别动火方式动火地点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 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动火分析时间年 月 日 时年 月 日 时年 月 日 时分析点名称分析数据分析人涉及的其他特别作业危害辨识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1动火前须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实行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2动火作业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3高处动火应实行防火花飞溅措施,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4电焊作业时,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接。5气焊焊割作业时,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