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一)目的识别、评价影响职业安全健康的危险源,确定、更新《重大危险源清单》,为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制定和危险源的控制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控制和更新
(三)术语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损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事件:造成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危险源(危害):可能导致损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相关方: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全过程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可容许的风险: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四)职责1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并将结果填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表》,书面报送生产技术处
生产技术处负责对全厂的危险源作进一步辩识、汇总、登记及评价
行政人事处、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风险评价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负责确认重大危险源清单
(五)危险源辨识分类参照《企业伤亡事故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损害方式等,结合工程特点,将危险、危害因素确定为 16 种基本类型:1
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2
车辆损害: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3
机械损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