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原则,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开”的安全理念,全面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职责的监督落实,归管理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与考核。第四条各级行政正职(总经理、主任等,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对本公司(或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第五条各级行政副职(副总经理、副主任等)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责任状,督促员工履行安全职责,制止员工违章违纪行为。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一)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二)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公司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四)负责组织制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五)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主持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及时组织讨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六)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两个体系”的作用,常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及安全监督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七)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八)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九)及时、如实上报生产事故。(十)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第八条公司党总支书记安全生产职责(一)在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作用。(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总支的重要议事日程,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