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原代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原代码: 第一条 项目概况:基于 项目平台 第二条 公司名称: 公司(后面文字部分出现的 公司均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的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三条 经营项目内容: 第四条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20 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及股份构成。 (一)公司总资本为 万元,甲方以包含公司注册费用和市场费用在内的 万元现金及等值 万元的软件平台入股方式出资和前期所有费用,等值人民币 万元 。 (二)乙方以市场资源及技术和无形资产入股折合人民币 万元。 (三)甲方占 %股份,乙方占 %股份,甲、乙双方股本在公司存续期内不能以现金方式返退,公司经营过程所产生利润按同等股值分配。公司盈利余额达到 万元后,甲、乙双方共同有权拥有其总股值 75%的资金控制权,剩余 25%留存为公司进展基金。 (四)合作期间出资为共有财产,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终止并清算后,出资仍为甲、乙双方所有,届时按比例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按股份比例分配。在公司经营实现收回各自投资后,每年按盈利的 75%,按股份比例分红,其余 25%留为公司进展基金,不参加分配。 (二)债务承担:债务先以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债务清单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出资的转让:允许甲、乙双方在经营期内转让其在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有均等的优先受让权。如向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应征得另一方同意。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让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本协议即成为企业的股东。 第八条 企业负责人及企业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管理企业事务。甲方委派出纳,乙方委派会计。(二)甲、乙双方约定在经营企业过程中,委托 为分管运营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企业的经营进行日常管理;2. 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3.管理公司的经营性日常费用、收入与支出。委托 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委托 和 为对外市场拓展及维护负责人,协调外围的各项事务性工作。权限由甲、乙双方书面签字授权为准。 (三)企业必须依法纳税。 (四)聘用员工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