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复工后疫情防控措施一、员工上岗基本要求疫情防控期内,本公司员工和供应商方员工均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进行上岗服务:1.1身体状况良好、体温低于 37.3C,无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15 日内无疫区逗留、无接触疫区人员经历;1.2 已接受过疫情及相关防控知识培训,掌握新型冠状病毒的个人防护知识、卫生健康习惯及疫情应急处置方法;1.3 员工每日上班前测量体温,发现异常者立即联系疾控管理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1.4 对现居某地等疫情重点疫区、14 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 天内有过某地等疫情重点疫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 天内与某地等疫情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应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报备,按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上报,并须隔离观察 14 日,同时做好登记、追踪、观察等工作,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上岗。二、入/离厂检查方案2.1 员工入厂检查2.1.1 检查形式:分为“机动车检查”和“非机动车检查”两组,每组两人进行检查。(乘坐班车人员同非机动车一并检查)2.1.2 检查地点:机动车道闸一处、非机动车道闸一处(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增开一处非机动车道闸)2.1.3 检查时间及人员:7: -7: 20 每组由一名保安检查,7:20-8: 每组由一名保安和一名行政安全部员工检查2.1.4 检查物资:每位检查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眼镜、医用罩、防护服、手持式测温器。2.1.5 检查要求:穿好防护装备,用手持式测温器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异常人员(体温超过 37.3C)应拒绝入厂,并在有关登记表上记录后通知行政安排部。2.2 员工离厂检查2.2.1 检查形式:分为“办公楼检查”、“生产办检查”和“车间检查”三组,每组两人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打卡离厂。2.2.2 检查地点:办公楼一楼打卡点、生产办打卡点、车间打卡点。2.2.3 检查时间及人员:16: 55-17: 30,由各部门指定专人,即行政安全部 2 人,生产办 2 人,车间 2 人分别组成小组进行检查。2.2.4 检查物资:每位检查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眼镜、医用罩、防护服、手持式测温器。2.2.5 检查要求:穿好防护装备,用手持式测温器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异常人员(体温超过 37.3C)应拒绝入厂,并在有关登记表上记录后通知行政安排部。2.3 外来人员检查2.3.1 检查形式:由 2 名保安人员进行检查。2.3.2 检查地点:门卫。2.3.3 检查时间:全天工作时间。2.3.4 检查物资:每位检查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眼镜、医用罩、防护服、手持式测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