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派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一、适用范围车型: 车牌:车辆所属:二、规定细则(一)车辆管理规定1、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为车辆安全、使用第一责任人
2、车辆用于外出办理公务、商务接待等公司事务,严禁公车私用或做其它用途
3、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用车登记表》详细记录出车情况,每月 5日前提交综合部审核存档
4、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指定车辆驾驶人,驾驶人需具备真实、有效相关驾驶证件,严禁无证驾驶、超载、超速、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任何驾驶人不得擅自配制车辆钥匙,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及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
5、车辆应保持完好,运行正常,达到以下标准:(1)车辆外观保持清洁,车辆内保持清洁、整齐,无异味
(2)车辆各部件、操控系统完好,操作灵敏有效
各种设备及工具齐全有效,无锈蚀损坏
6、车辆仅限于在 XX 地点内使用,如有特别情况需出市必须提前提交“用车申请"并报综合部备案,否则由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
(二)车辆保养及维修1、车辆保养:车辆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使用部门负责人为日常保养责任人
日常保养包括出车前、途中检查和回场后的保养(2)定期保养:正常保养每次达到 50 公里,根据车辆技术标准及机械状况进行一、二级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联系定期保养相关事宜
2、车辆维修(1)车辆维修由使用部门负责人通过“审批”功能“车辆维修申请"模块发起申请,综合部主任、总经理审批,抄送综合部
30 元以上须报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2)未按本规定程序审批,私自送厂修理的,公司有权拒付修车费用,该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及责任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由于责任司机驾驶、保养不当造成的机件损坏和车身剐蹭等,责任司机本人照价赔偿;(4)所有车辆维修,都应在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紧急情况必须实行临时维修措施的,参照本条第(1)款流程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