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督促公司各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和法律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北京 xxxx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条 公司设置安全监察部,作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及下属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满足法律法规对人员数量、资质的要求
第四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项目必须管安全”和“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的原则
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对管辖范围的人员、厂站、项目及其分包商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一)对各部门、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督各部门、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组织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整改通知
(四)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活动,定期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
(五)监督检查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情况
第六条 各部门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一)自主开展本部门及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监督安全技术劳措施的落实及对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对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四)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安全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情况及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制定本部门及管理项目的安全培训计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