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便于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行使职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结合我公司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职代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公司、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第三条:职代会对全体职工大会负责,根据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议事的根本准则是:维护职代会职权的严肃性,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维护公司和职工的根本利益,正确代表和反映全公司职工的意愿
第五条: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代会给予的职权,根据本规则议事
第二章 职 权 第六条:全体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听取和讨论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二) 听取公司的经营方针、进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报告; (三) 讨论审议通过公司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的报告;(四) 听取公司职工劳动卫生和安全保护措施及职工培训计划,职工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的报告;听取和讨论公司的休息休假制度、职工奖惩办法、职工加班加点制度的方案;听取公司职工福利费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五)听取和讨论公司的经营状况,听取和讨论公司员工的奖惩决定; 第七条:公司领导及其职能部门要仔细对待职代会的决议和提案
第八条:职代会要尊重和支持公司领导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协助公司领导及其职能部门第九条:职代会工作委员会 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组织和代表职工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民主管理日常工作
第十条:职代会工作委员会 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具体承担下列任务:主持民主选举职工代表;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提名并主持民主选举职工代表进入公司监事会;对职工代表进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的素养;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