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状态跟踪管理制度第 1 章总则第 1 条目的为了以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促进采购合同或订单的正常执行
满足企业物资需求,保持合理的库存量,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第 2 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采购部所有采购专员跟踪订单的全过程工作
第 3 条职责分工采购专员按采购订单所载明的物资、品名、规格、数量及交期等进行订单跟踪工作
第 4 条采购订单跟踪的基本要求1
适当的交货时间
适当的交货质量
适当的交货地点
适当的交货数量及适当的交货价格
第 2 章订单跟踪管理程序第 5 条跟踪订单接受情况向供应商下订单之后,采购专员需及时了解供应商接受订单的情况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会因担心最终被淘汰而拒单,所以采购专员应要求供应商在接受订单后及时向企业提供接受回执
在供应商难以十分符合本企业的采购要求时,采购专员应改变价格、质量、交期等条件,在满足企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与供应商进行充分沟通,达成共识
若供应商拒单,采购专员可以另选其他供应商
采购专员应注意及时将与供应商签订的订单进行存单,以备查
第 6 条跟踪订单处理情况1
采购专员审核订单无误后将订单发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签字回传
订单审核的要求包括以下三点
(1 熟悉订购的物资,确认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确认质量标准
(2 确认物资需求量,制定订单说明书
(3 交期等要求表达清楚
供应商接受订单后,采购专员应及时跟踪供应商的订单处理情况,查看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及时根据订单安排生产或安排出货
第 7 条供应商备料过程监控1
采购专员应严密监控供应商需要加工的物资的备料过程,确保其按计划执行相关工作
采购专员在监控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需中途变更的应立即解决,不可延误时间
第 8 条供应商生产过程跟踪订单物资需求紧急或需求减少时,采购专员应加强对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