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促进公司餐饮制作法律规范化管理,保障公司职工饮食卫生安全和饮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餐饮日常工作、食品卫生安全、餐具洗消、食品原材料和厨房机械设备等管理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餐饮管理
第二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节从业职工的资质要求第四条从业职工必须到市疾病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从业职工需经公司企业文化、专业理论、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培训
从业职工需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取得当年健康证后方可继续从事餐饮工作
第五条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者,应暂停餐饮工作或调离餐饮工作岗位
从业职工发现自己染病须及时报告,暂停工作
第二节从业职工个人卫生管理第六条从业职工必须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洗工作服,不得戴歪帽、斜穿衣或不扣钮扣
第七条制作食品前要用洗手液洗手,不得用手直接拿放熟食;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手套
第八条不得在厨房、餐厅、工作间等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严禁在洗碗(菜)池内洗涤衣物鞋袜及其它物品
第三节食品采购索证管理第九条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检查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
第十条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
严防采购腐烂、变质、掺杂、掺假的伪劣食品,不得采购“三无”食品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第十一条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第四节食材管理第十二条食品原材料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
后勤应不定期抽查食材验收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见附件《食材出入库管理流程图》第十三条仓库必须保持通风、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