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使公司各类公章管理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维护公章的权威性和严 肃性,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工作, 特制定本制度。二、职责:由公司财务经理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的统一 雕刻、保管及使用,负责按要求刻制公司各类印章及印章启用前的登 记备案工作,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 单位和使用范围。三、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1. 公章必须有专人保管:1.1 公司的公章、专用章设专人保管,各项目部公章由项目经理指定 专人保管,并将保管人员名单报公司总部备案。1.2 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 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总经理及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带出。 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 果承担责任。1.3 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需由总经理及项目经理指定人员代管, 以免贻误工作。2. 公章保管需安全可靠,需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3. 公章保管如有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调查。4. 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a. 公司名称变动;b. 公章使用损坏;c. 公章遗失或被窃;5. 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公章送财务部封存或销毁,建 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四、公章的使用:1. 使用范围:1.1 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材料及报表等一律 加盖公司公章。1.2 凡属合同类的一律用合同专用章。1.3 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一律用财务专用章。2. 使用程序:2.1 公司的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填写 用印登记表,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 印件留存保管。2.2 不符合规定和未经总经理批准的文件、合同等,财务有权据印。2.3 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介绍信及委托授权书。因工作 特别需开具时,需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 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2.4 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用印登记表日期文件名份数盖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