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域创新阶段论 论文摘要:区域创新是促进区域进展能力的提高和区域民众福祉增进的有机联系的各具特色的经济网络系统行为
区域创新不是一次性行为,而是一个过程
这一过程主要经历初级要素主导、中级要素主导、高级要素主导等三个阶段
衡量区域创新不同阶段的标志值就是地区劳动生产率(区域内每个劳动者年制造的 GDP)和劳动者平均受教育年限
一、引言 关于区域创新,国内外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 1996 年,库克等人认为,区域创新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讨论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支持并产生的革新行为
加拿大 Doloremx(2025,2025)认为,区域创新是相互作用的私人与公共利益体、正规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集合根据组织和制度的安排以及人际关系促进知识的产生、利用和传播的行为
柳卸林(2025)等认为,区域创新是一个区域内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相关联的、推动创新的制度组织网络与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的行为
邹再进(2025)、胡宝娣(2025)等认为,区域创新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内,各创新主体彼此密切联系,依靠各种创新资源(如资本、人才等),借助各种创新条件(如基础设施、政策、法律等),利用各种创新手段(如制度、组织、管理等),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传播和知识运用的开放的复杂的社会经济网络系统行为
本文则认为,区域创新是指在特定经济区域内,各经济活动主体通过在经济活动中置入新需求、新要素、新产业、新组织、新制度等而建立的促进区域进展能力提高和区域民众福祉增进的有机联系的各具特色的经济网络系统行为
(1)区域创新的范围为特定经济区域,它包括跨国的经济区(内含地理相邻的若干国家或地区)、跨省的经济区(内含地理相连的若个省或其中的部分地区)、省、县(市)、跨县经济区(内含地理相连的若干县市),最小范围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