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XX 市 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 的有关要求,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经党工委决定在全 处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工作目标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 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 冒特种作业证上岗或无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 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工作。二、治理重点1、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 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2、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不建档,默 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3、假冒安全监管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 行为。4、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 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5、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 试机构未仔细履行职责,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过程中存在冒名顶替、串 通作弊、考场秩序混乱等违纪违规行为。三、实施时间及步骤XX 年 8 月至 11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自查整改阶段(8-9 月份)1. 生产经营单位:各镇街、部门组织辖区内、行业内所有生产经 营单位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通过全国或全省统 一证书查询系统(XX 省安监局政府网站,点击“政务服务”一“特种 作业操作证查询”),输入持证人员身份信息,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 伪。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依 法持证上岗,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 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对持证情况真实性、有效性 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 1%。2.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重点对是否存在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教学,擅 自减少培训内容、压缩培训学时,以及向考核发证部门提供虚假培训 档案资料等违规行为进行仔细自查整改。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受理复 审证书时,要通过电子读卡器读卡,并在 XX 省安监局网站逐一查询 证书信息,凡是网上查询不到或信息不符、电子读卡器不能读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