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 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进一 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法律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结合 实际提出如下措施:一、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
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应突出严格保护耕地 导向,落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结合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 制工作,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法律规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确保可以长期稳 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
统筹处理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耕 地生态退耕及上图入库工作,实现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二)严控各类建设占用耕地
各类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应对项目占用耕 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科学性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和生态建 设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严禁违法违规占用耕 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非农建设,严禁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 色通道,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用地范 围内的绿化用地及人造湿地公园、水利景观等挖田造湖、造景类项目用地,应按 规定相应办理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手续
(三)严格耕地农业用途管制
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布局,明确耕地利用优 先序,强化租赁耕地监测监管,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来确定耕地用途
根据第三 次全国国土调查相关标准,组织开展耕地资源监测,建立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机制,加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的双重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 地,严格控制耕地因农业结构调整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 业设施建设用地
二、实行特别保护和分类管理,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四)实行耕地特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