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新农村建设讨论论文导读:我国现行的“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农村土地 制度明显具有行政主导的特征。这种农地制度虽存在着某些 合理因素,但在产权结构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为此必须 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农村土地制 度改革的思路应是:进一步延长土地承包期或给予农民永久 使用权;允许农民以各种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立农村集 体公地制度;实行以土地转让为条件的农村人向城市迁移 政策;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法律规范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将国 家对农地的管理由政策管理转变为法制管理。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产权结构;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包括多方面目标和多方面要 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就经济方面而言,为了实现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一方面应尽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 和不断加大社会各方面对农村投入的机制;另一方面,则应 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民的自主权,为农村经济的进一 步进展注入新的活力。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社会生活的基础, 它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建 立完善的农村土地制度,才能全面地梳理好农村的经济与社 会关系,逐步形成农村经济持续进展和农村社会不断进步的 长效机制。然而,我国现行农地制度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它 不利于扩大农民的自主选择权,不利于在农村形成土地和劳 动力等多种资源的优化配置机制,为此必须对其进行改革和 完善。本文将主要论述现行农地制度的产权特征及其不能适 应新农村建设的各种表现,并对如何深化农地制度改革,扎 实推动新农村建设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一、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产权特征我国现行的“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农村土地制度是由 传统的人民公社土地制度演变而来,它明显具有行政主导的 特征。从建国初期由新政权主持的以均分为特征的土地改革, 到迅速由初级形式向高级形式转变的农业合作化;从土地归 几万人的公社所有甚至几十万人的县联社所有的人民公社 化运动,到对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 从土地承包制在全国的实行,到这一制度的多次调整,这些 无不是在国家政策推动下实现的。现行由政策主导的农地制度对维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 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满足经济建设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降低 土地的使用成本,都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它保证了农 民土地使用权的稳定。土地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要素,也是农 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