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随着冬期施工的到来,各项保温防冻、取暖措施已基本落实,为了确保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项目成立专门的“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 成员:(含分包单位成员)2
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1)使用电气焊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经过审批后方能施工,动火证由各作业队的主管工长填写,施焊人签字,消防保卫负责人签字审批
在施焊过程当中,项目安全监控员进行全过程旁站监控,项目安全员必须验证防范措施的有效性
凡未开具动火证而施焊的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防范措施不落实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
2)在操作电焊时,地线必须可靠连接(电气连接),防止打火;施焊结束后,电焊机必须拉闸断电,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3)在操作面上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在指定吸烟室吸烟,烟头未实行熄灭措施的罚款 50 元
4)操作面上的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距离可燃物不能小于 50cm,未经值班电工许可碘钨灯不允许移动
5)草帘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理、收集、并妥善保管
6)施工现场动明火,必须制定专项防火安全措施,经批准并落实防火用品、用具后,方准施工
(2)搅拌站1)冷水加热设施必须设专人负责,停止施工后实行可靠的闭火、盖火措施,烟囱中严禁冒明火
2)设备操作者及其他任何人在搅拌站棚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200 元
3)搅拌站棚内严禁使用高热灯具,灯具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规定
(3)电锯场地1)禁止吸烟,严禁烟火,违者罚款 50 元
2)锯末应当及时清理,具体分工由工长安排
3)木材存放地必须实行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4)材料库1)易燃品、可燃品必须实行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具体事宜由材料负责人安排,经工长、技术、安全部门验收后,实行持续性的防范措施
2)材料包装等易燃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