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造林绿化推动绿色村庄建设工作方案根据市政府办《转发市农办、市林业局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 进绿色村庄建设的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X 政办〔X] 309 号) 精神,为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快推动我区新农村建设,特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X 年,全区 15 个乡镇建制村在农村居民自留地、房前屋后 以及抛荒的坡耕地、边角地、山垅田等地块种植绿化树 50 亩
(重点围绕 42 个绿色村庄建制村)
每个乡镇要抓好两个“农民公园”和一个 1 亩以上的示 范村建设
建设标准:选用胸径 5 厘米、树高 1
5 米以上的香樟、桂花、天竺桂、 楠木、红豆杉等景观树种大苗
种植连片面积 1 亩以上的片林或 2 行以上、行距小于、等 于 4米的林带
不足 1 亩的不计入非规划林地造林合格面积,纳入零星植树 统计,每 1 株折算 1 亩
二、分解落实1、X 年 12 月底前将非规划林地造林任务分解落实到村、 具体地块
2、X 年 1 月底前完成挖穴和苗木准备
3、X 年 5 月底前全面完成种植
4、抚育和补植,苗木种植后要加强抚育,保证 95%以上成 活率,并在 X 年 9 月前对成活率达不到要求的进行补植
5、X 年 10 月底前开展自查和上报工作,X 年底或 X 年初 统一组织验收
6、区财政局负责下达相关补助资金,协调督促各级资金的 落实
7、区林业局负责协调绿色村庄创建所需苗木生产供应,做 好造林规划、作业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政策扶持1、对今冬明春非规划林地造林的每亩省级补助苗木费 3 元,市级补助 1 元,区级补助 50 元
根据“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 则,及时发放到位,并依法给造林者颁发林权证
2、在坡耕地、山珑田、房前屋后、边角地等种植的树木
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允许在经济效益最大时对外销售,达 到绿化和农民增收双赢的目的
四、组织领导绿色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