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程1 目的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加强本公司的用火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项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的明火作业、可能产生火花的各种作业
3 引用文件和术语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AQ2025-05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法律规范AQ2025-05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法律规范3
1 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酷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 易燃易爆场所本标准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 GB50016 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 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别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1 特别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转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别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别动火作业管理
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别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 二级动火作业4
1 除特别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实行安全隔离措施后,可依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别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
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5
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 AQ2025-05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法律规范和 AQ2025-05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
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