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依据地方劳动法令/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诚信合作的原则,接受乙方所派劳动务工人员进入甲方工厂务工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与人数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根据甲方的实际生产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工人的协议期。 2、人数:估计总人数为 人,从 月 日到 月 日安排到位,实际按到职人数为准。 二、工人条件 1、年龄:年满 周岁— 岁,具备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男女不限,男工不能留长发、染发、纹身、戴耳环。 3、乙方派遣的员工应符合甲方员工录用制度,如不符合者甲方有权不录用。 三、工资待遇 1、乙方员工工资按时薪结算,每小时 元(不分时段、节假日和法定假日),一般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 12 小时,特别赶货期间除外;乙方员工在甲方工厂上班时,甲方以乙方员工上班打卡的工时为准计算乙方员工的工资,如乙方员工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者一律按甲方工厂制度进行扣款处罚;乙方员工按甲方要求在未缺勤的情况下每月不足 小时的,甲方应至少按每人每月上班 小时与乙方结帐。 2、乙方员工上下班时间必需打卡并且遵守甲方工厂的规定作习时间,每月乙方员工的工卡经甲方工厂人事部核查确认,方可生效(中途离职的员工,工资由乙方先支付 ,待甲乙双方结帐时一起结算给乙方)。 3、乙方员工进厂之日起至协议期满,由甲方工厂为乙方员工提供住宿、中餐、晚餐(,用餐不扣费用;假日期间只提供住宿,餐费自理)。 4、每月 日,甲方将上月工资以现金方式结算给乙方,再由乙方发放给乙方员工,合同协议到期后乙方员工全部撤离甲方工厂,甲方当天以现金方式付清全部薪金给乙方,乙方与乙方劳务人员的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如工人因病或特别情况请假时不计工资;乙方员工进入甲方工厂后工作未满 3 天离职者,甲方将无需付工资,满 3 天(含 3 天)离职员工工资统一月底结算给乙方,但乙方必需在 3 日内提供新员工补满该员工缺职,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该员工薪资。 6、甲方根据工厂生产需要,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相关的企业文化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乙方员工需虚心接受,不得抵抗情绪。 7、协议期间,乙方员工必须遵守甲方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如有违反者,甲方有权按厂部规章制度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