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法律规范(试行)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2025 年 9 月前言《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法律规范》主要依据《地面气象观测法律规范》( 23 年)、《新型自动气象(气候)站功能需求书》、《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指导意见》(修订稿)、《自动气象站保障暂行规定》等文件,以基层业务人员实际维护经验为基础,吸收了区域气象站生产、使用和管理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编写完成
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域自动站的系统结构、主要性能、完好标准、设备维护时间、内容、流程、注意事项、维护记录表等
本法律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制定发布,并归
本法律规范由陕西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法律规范编写组成员为:周林、白水成、王国君、徐青强、张世昌、张向荣、张晓妮、于进江、毛峰、李晓冬、张帆
本法律规范为首次发布,是对区域自动气象站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的指导性文件
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仔细总结经验,遇有问题,及时向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反馈,并望提出改进意见
各单位可根据本法律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目录1 总则 11
1 适用范围 11
2 法律规范引用文件 11
3 设备结构 11
4 主要设备技术性能 22 完好标准 22
1 系统结构 22
2 技术性能 22
3 技术资料 22
4 运行环境 23 设备维护 23
1 维护时间 33
2 维护内容 33
3 系统测试 54 维护记录 55 注意事项 5附录 A: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记录表 6附录 B:维护工具 7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法律规范1 总则1
1 适用范围本法律规范规定了区域气象站维护的时间、流程、方法、要求等内容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区域自动气象站的维护
2 法律规范引用文件本法律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a)《地面气象观测法律规范》(23 版)b)《新型自动气象(气候)站功能需求书(修订版)》(2025 年)c)《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