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医师值班制度1、 各病房实行 24 小时医师值班和听班(科主任)制
科主任保证 24 小时手机开通
2、 值班医师必须是已在我院进行执业注册登记的医师,凡未在我院执业注册的医师不得安排独立值班
进修、实习人员等可安排跟班学习,参观人员不得安排值班
3、 任何时间病房不得无本院医师值班
值班医师应坚守岗位,值班期间不得因私外出,午间、夜间必须在病房值班室值班
4、 值班医师应常常巡视病房
接到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的通知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如因故(如外出紧急抢救、急症会诊、手术等)离开病房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时间及联系方法
在值班医师暂离病房期间,病房的值班工作由科主任安排人员替班
职能部门将随时抽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应处罚
5、 值班医师负责所管病房内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的处置、急症手术、急症会诊和危重患者的观察治疗等,做好相关记录
对新入院患者进行初步检诊和必要的医疗处理,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等
如遇有医疗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其他方面的问题应报告科主任、医院总值班、医务处
6、 值班医师必须履行交接班制度
危重、术后、新入院等患者实行床旁交接班
值班医师在接班后和交班前均须仔细巡视病房,危重患者应书写交接班记录
7、 值班医师必须按时交接班,不得空岗,不得私自换班,确需换班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落实好换班人员后方可离开
因擅自换班发生问题,由原值班医师承担相应责任,其它由双方医师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8、 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次日可补修
9、 值班制度由科主任负责落实,科室应对本科医师值班情况进行自查
医院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情况进行院内通报,纳入科室和个人考核
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医务科篇二:医院值班制度医院值班制度为切实做好总值班工作,法律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