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差错、事故和投诉处理制度(一)医疗差错医疗差错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责任心不强,不仔细执行规章制度、不重视操作规程,因而将标本丢失,需要重新采集,增加病员的痛苦,或因检验结果准确性降低影响临床及时治疗,但未产生不良后果者为差错。差错又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严重差错,第二类为一般性差错。1. 严重差错(一类差错)(1)对重要的、不易采集的标本(如脑脊液、骨髓或手术中采集等项标本)保管不当,以致丢失、损坏、变质或混错,无法重新采集者(如产生不良后果者作为事故论处)。(2)特别标本漏做、错作,检验结果漏填、错填,影响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治疗,无法纠正而必须重做者。(3)危重病人、抢救病人的检验标本,无故拖延结果报告时间而延误抢救治疗者。(4)仪器保管使用不当,遭受损坏,因而影响检验工作正常进行者。(5)试剂配制因未严格根据配制法律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影响检验结果者。(6)采集和处理因未严格根据消毒隔离要求操作,引起病员感染与环境污染者。2. 一般差错(二类差错)(1)一般标本丢失、损坏、变质或混错,而需要重新采集者。(2)一般标本漏做、错作,或检验结果漏填、错填,而影响一般检验结果者。(3)试剂、培育基明知已经变质而使用,因而影响一般检验结果者。(4)交接班不清,标本不及时处理,延误病员诊断,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二)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无视操作规程、错报或弄虚作假填报检验结果,而影响临床诊断、治疗;延误危重患者的抢救,加深病员身心痛苦,产生严重后果者为事故。1. 发生差错既不及时报告,又没有立即实行有效措施,听之任之,或隐瞒不报,因而耽误治疗,加剧病情的进展,加深病人的痛苦,造成恶劣影响、不良后果者。2. 一味追求工作数量,不顾检验质量,缺乏医德,敷衍失责,任意填发检验结果报告而影响病员的治疗与康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或一时未发现,因而导致病员病情严重或转危,已经败坏单位信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果严重者。3. 一再发生差错、事故、屡教不改、或经人揭发查对属实,仍试图抵赖、卸过他人者,从严处理。(三) 投诉处理1. 建立差错事故和投诉登记制度,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和投诉应定期讨论,重大事故应当立即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方案及防范措施,给予当事人批判教育或必要的处理,给予投诉人以答复。2. 发生差错事故后,若留有残存的标本和试剂应予以保留,以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