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是医疗管理的重要内 容,做好感控工作对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具有重要意 义。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法律规范性文件等 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感控工作,提高感控水平,制定感 控基本制度。本制度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和严格执 行的基本要求,具有“底线性”、“强制性”。一、感控分级管理制度(一)涵义。是指导和法律规范医疗机构建立层级合理、专 兼结合、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感控分级管理组织体系,并 有效开展感控工作的法律规范性要求。感控分级管理组织体系的各层级主体包括:医院感控委 员会、感控管理部门、临床与医技科室感控管理小组,以及 感控专(兼)职人员等。感控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医务、药学、护 理、信息、总务后勤、医学装备、质量控制,以及教学科研 等管理部门;涉及的临床与医技科室包括全部临床学科、专 业,并覆盖各学科、专业所设立的门(急)诊、病区和检查 治疗区域等。(二)基本要求。1. 按规定建立感控组织体系,结合本机构规模和诊疗 活动实际,配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感控专兼职人员。2. 明确感控组织体系的管理层级与责任主体。管理层 级有“医疗机构、感控管理部门和临床科室”三级管理和“医 疗机构、临床科室”二级管理两种基本模式,后者主要适用 于依规定不需要设置独立感控管理部门的医疗机构。采纳二 级管理模式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兼)职感控管理岗位。3. 明确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部门及其内设岗位的感 控职责;明确各层级内部、外部沟通协作机制。4. 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践行“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 的理念,将感控理念和要求融入到诊疗活动全过程、全环节、 全要素之中。5. 法律规范预检分诊工作,落实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防控措 施。将发热伴有呼吸道、消化道感染症状,以及其他季节流 行性感染疾病症状、体征的就诊者纳入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 理;将基于特定病种、操作和技术等的感染防控核心措施纳 入重点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参加抗菌药 物临床合理应用与管理。、感控监测及报告管理制度(一)涵义。是医疗机构根据感控工作需要,对健康保 健相关感染的发生、分布及其影响因素等数据信息开展收 集、分析、反馈,以及依法依规上报等活动的法律规范性要求。(二)基本要求。1. 制订并实施可行的健康保健相关感染监测与报告管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