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交接班制度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1、为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进行,各科室必须建立和完善值班、 交接班制度
2、各科室值班、排班工作由住院总医师(或科秘书)负责
科 室排班可以周安排,也可以月安排
排班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科室, 一份送医务部
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别情况、未经许可不准个人 私自换班
3、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和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能 力
在读讨论生、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法律规范化培训医师、见习医师、 实习医师不得独立值班
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 室试用考核合格后,由科主任审签后报医务部审核,获得阶段性处方 权后方可独立值班
4、临床科室值班原则上应实行三线医师负责制,不具备条件的 科室可以实行二线医师负责制
一线值班医师由住院医师(或总住院 医师)或以上资格人员担任,二线值班医师由主治医师或以上资格人 员担任,三线值班医师由主任、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担任
一线和二 线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三线医师实行听班制,但必须去向明 确、通讯畅通
5、医技科室根据科室情况安排值班人员
人员配备、开展工作 应满足临床需要,医师、技师分别独立值班,疑难报告有上级医师审 核
6、值班医(技)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因手术、 急会诊等工作需要离开病区,应向其他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交代去向, 以保证联络
三线值班医师实行听班制度,但必须方位明确、通讯畅 通、随请随到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可在正常班下班前一小时用 膳,但必须在正常班下班前 15 分钟到达病区,接受各医疗组交办的 医疗工作,危重病人、当日术后病人必须进行床边交班
值班技师应 对设备情况与正常班人员进行交接
接班人员未及时到岗,交班人员 不准离开岗位,应将情况报告科主任,等待接班人员到位交班后方可 离开病区
8、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进行的医疗处置工作必须及时做好医疗 文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