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工作制度、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来访人员接待和病人及家属车辆出 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医院卫士,确保医院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第二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保安主管领导下。第三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 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常常对本科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安全保卫工 作。第四条 仔细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第五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医院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医院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第六条 医院保安勤务应每日 24 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安全主管进行合理安排。第七条 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 上级。第九条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 定事态的进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第十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 机关部门联系。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一条责任范围:适用于医院全部所辖区域。第二条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医院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 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2. 依据制度实施医院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 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4.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 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洁净第八条 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 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 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第三条岗位职责(一)保安队长的工作职责: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全院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院内院纪院规及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