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医技人员职责第一节医务科主任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常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3.深化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实行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7.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急诊工作。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9.领导医务科及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第二节临床科主任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常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4.定时查房,共同讨论解决危重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6.督促本科人员,仔细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临床病例讨论。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学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场教学。副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第三节门诊部主任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常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实行相应措施。4.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发生。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