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江苏医院车辆管理制度为使我院车辆管理更加法律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本 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 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 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一、车辆使用管理:1、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 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 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 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 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2、120 抢救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抢救车主要用于 120 急 症抢救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 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总务科和 急诊科书面对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 限内恢复其原用途,未经请示,私自改变车辆用途的,发现 一次,扣派车人 5元,驾驶员 3 元,累计三次,驾驶员 扣发一个季度效益工资。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请示 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科安排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3、院领导县城内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县城以 外办公用车,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医院各职能科室使用车 辆,需提前一天到院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写明用 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 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通知出车司 机;超出县城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请单 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 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4、医院所有职工私人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确有特别情 况需要用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院长批准 后,院办公室给予安排。5、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 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6、医院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 在单位指定地点,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医院办公室保 管。非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 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7、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如遇特别情况不能按时返回, 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8、医院每部车辆设专职司机管理,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 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 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