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
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
负责在日常工作中仔细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4
1 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2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 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6 闪点低于 28C,沸点低于 85C 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仔细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仔细核实
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
严禁存放作业区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实行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10 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
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11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