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财务管理制度前言:为了适应市场进展的需要,提高 XX 营销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法律规范营销系统财务管理,特制定营销系统总部暂行财务制度。本财务制度包括财务审批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本制度自公司领导批准之日起实行,仅适用于 XX 营销系统总部各部门,解释权及修订权属营销财务部。第一章:财务审批制度一、财务预算(项目立项)管理1.营销系统的一切收支均须纳入预算管理系统。2.营销系统各部门编制部门预算(立项),在部门预算的基础上编制营销系统总预算。3.预算审批权限:一年度销售预算(收入、支出预算)由营销副总裁批准。一调整年度预算销售量和营销政策由营销副总裁批准。一在年度总预算范围内,销售量预算及销售费用预算月度调整由各部正部长(总监(无正部长由主管部长批准)及营销财务管理部部长批准。二、价格审核及合同管理1.范围:总部发生的广告项目、固定资产购置、租赁合同、运输费用等,单项合同金额不论大小,均需事前进行审价。2.范围:总部发生的、经立项批准后的有总限额控制的项目,各单项价格必须事前审价。3.范围:分公司发生的广告项目、固定资产购置、租赁合同、运输费用等按分公司财务制度执行。4.凡应审价的项目,须进行招标或竞价(按营销系统审价管理办法)。5.在预算内,5 万元(含 5 万元)以下的单项费用合同由付部长以上干部审批;5 万元以上至 10 万元以下者,由正部长(副总监)(无正部长由主持工作部长)审批;10 万以上(含 10 万)20 万以下者,由总监审批;20 万元(含 20 万元)以上由营销副总裁审批。预算外的一切费用由营销财务部部长和集团财务资源部部长同意、营销副总裁审批、财务副总裁审批、集团总裁批准才能开支。6.预算额度内,市场调研费、公关项目、咨询费、培训费等费用 5 万元(含 5 万元)以下由各职能部长审批,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下,由正部长(总监)(无正部长由主管部长)审批,10 万元以上由营销副总裁审批。7.凡项目单项金额超过 50 元以上者,都应在费用发生前签定经济合同。三、资金计划管理所有的资金计划以营销部门提出的财务预算为依托,在月度、年度收支预算总额内控制。1、资金计划的审批年度资金计划由各部门编制,营销财务部审核平衡,并呈报营销副总裁批准。每月营销财务管理部汇总各部门上月资金计划实际执行情况,上报营销副总裁,并报财务资源部。1.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