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仪表安全管理制度一、电气安全管理1 电气运行安全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作业规程》。1.2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1.3 电气作业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试验。1.4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1.5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与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 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1.6 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1.7 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并在其规程中明确规定值班人员的职责。1.8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安全距离。1.9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1.10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二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1.11 供电部门与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1.12 静电除雾(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12.1 用于静电除雾或静电除尘的高压直流电源,要根据除雾气量、浓度或尘埃粒子最大荷电量,供给与这一状态相适应的最高电压,以维持其最大场强和最大的电量电流。1.12.2 除雾、除尘器电源应有自动稳压、稳流装置,使最高压略低于闪络极限电压,在短路故障和超载时,应能迅速自动切断高压并报警。1.12.3 配电控制柜及高压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电阻小于 3欧姆。1.12.4 高压整流油箱及附属高压设备,应安装在专用单独配电间或金属网格内,每个控制柜分开设置,配电间应设门开关,打开配电间门,高压自动跳闸,以利安全。1.12.5 高压整流油箱,无特别情况,一般不要吊芯检查,但应定期进行测试检查。1.12.6 高压硅整流器不得在空载状态进行开关试验,要做时,一定要将高压接入除雾(尘)器电场。单独试验控制柜(不接高压主整流油箱),输出端需接一些负载,再通电试验。1.12.7 油箱(高压整流器)高压测量输出端子(接地柱),应与测量表计和险加电阻接地,不允许在通电状态下断开此电路。1.12.8 油箱高压输出应经无感阻尼电阻接入电场。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