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目录(一)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2(二)危险源管理制度
9(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9(一)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准确辨识,评价其风险程度,进行风险分级,实施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危险隐患,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适用于公司员工和合同方人员
1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损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2 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4 危险源与事故隐患关系:危险源本身是一种“根源”,不加控制就可能导致损害或疾病等的主体对象,或可能诱发主体对象导致损害或疾病等的状态,形成事故隐患
5 危险因素: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6 有害因素: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7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是确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及其大小的过程
通常两者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
8 健康损害:可确认的,由工作活动或工作相关状况引起活加重的身体或精神的不良状态
9 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损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10 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成分加以考虑、以及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