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烟头,54 条人命24 年 2 月 15 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 54 人 死亡、70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 余万元。2 月 15 日上午 9 时左 右,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员于红新,拿着纸箱去商厦楼外北侧的 3 号简 易仓库,途中,他点燃了一根香烟。进仓库后,于红新把纸箱扔在地 上,嘴里的香烟也掉在堆满纸壳的地上,于红新随意用脚踩了踩,就 锁上库门回到了电器行。11 时左右,未被踩灭的烟头引燃了仓库地面 上的可燃物,浓烟与火舌很快突破与 3 号简易仓库相邻的中百商厦一 楼北侧 7 号窗户,蔓延至商厦楼内。由此,中百商厦这个繁华区域的 商业中心,一下子变成了飘散着死亡气息的地狱之门。火灾生死时速的 4 小时内,被困的人们多么希望能在第一时间得 到来自商厦和消防部门的帮助,但现场情形却令人扼腕。当天,商厦 保卫科副科长陈忠、科员曹明君在值班期间,违反了单位关于“每周 六、周日保卫科要有一人在收发室值班”的规章制度,擅自离开了单 位的消防监控室(即收发室)。结果,当锅炉工发现仓库起火后未能及 时通知到二人,延误了火灾的报警时机。更为遗憾的是,当二人得知火情后,没有及时有效地通知并组织商厦内人员疏散。对此,陈忠回忆说:“我当时看见只是仓库着火了, 没想到会烧到楼内,也就没有通知领导、业户和顾客,只顾着打火警 和110,等我打完电话,主楼已经开始冒烟了。我来到商厦一楼,里 面全是烟,已经进不去了。”曹明君说:“我让人把商厦电源切断后来 到一楼,里面的人往外走。我看见业户曹某,她说楼上没人了。消防 车来后,我就帮助维持秩序。当时,三楼四楼都有人,我没寻思那么 多,也没有上楼去疏散。”正是当初这一个又一个的“不该”,才使这起造成 54 人死亡、70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 余万元的特大火灾不可避开地发生了。2、中原油田采油二厂“7.25 ”抽油机损害死亡事故27 年 7 月 25 日 16:50 左右,采油二厂油藏经营管理一区中心 一站 33号计量站站长曾小明和员工赵锐在对濮 7-26 井抽油机停机检 修后,曾小明骑人力三轮车、赵锐骑自行车返回 33 号计量站方向。 16:55 左右经过 33号计量站时,赵锐告诉曾小明要回站内喝水,曾小 明同意赵锐回计量站喝水后,在没有告诉赵锐到那井的情况下,独 自骑三轮车向南去了。17:左右,赵锐喝完水,顺路向南寻找曾小 明。17:05 左右,赵锐骑自行车经过濮 2-491 井时,发现三...